老话说的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如果借款人尚未还款便意外离世,这样的情况这笔欠款还能追回来吗?又该找谁来偿还这笔钱呢?
事件回顾
2014年1月,康先生向好友宋先生借款15万元,约定借款月利率为1.5%。借款后,按照约定,康先生先后向宋先生偿还了本金七万余元,并支付了部分利息,而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尚未偿还。
谁也没想到的是,2023年年底康先生因病突然离世。对于尚未偿还的欠款,宋先生权衡再三直到2024年年初,才在万般无奈之下与康先生的妻子和三个孩子进行协商,希望他们能将剩余的欠款归还自己,可是,却始终没能达成一致。
沟通多次协商未果后,宋先生只得提起诉讼,要求康先生的妻子和孩子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及连带清偿责任。
宋先生能如愿拿回这笔欠款吗?让我们看看律师如何分析。
如东要债公司点评
律师表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妻子和子女作为康先生的第一继承人,在已经继承康先生遗产的情形下,理应对这笔欠款履行清偿义务。因此,宋先生主张继承人偿还这笔欠款的诉求,必然会得到法官的支持。